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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示警 | 泸州公布3起典型案例

2026/04/05 6.8k 阅读 541 点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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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年难育一棵树

星火能毁万亩林

一旦发生森林火灾

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

当前春季森林防火期已经到来

泸州市公布3起典型违规野外用火案例

以案示警,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

让我们一起

杜绝野外用火

共护绿水青山

↓↓↓


案例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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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2月30日17时许,龙马潭区金龙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秸秆巡查时,发现曹坝村村民刘某某在该村8组焚烧竹叶,面积约5平方米。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七十七条规定。金龙镇人民政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,对刘某某处罚款250元。


案例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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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9月4日19时许,古蔺县二郎镇天井村4组村民陈某某在林地边缘位置焚烧生活垃圾,焚烧位置为林地边缘地段。二郎镇派出所对违规用火的陈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,并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,对陈某某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
案例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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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3月11日14时许,纳溪区丰乐镇村民郑某某在五里村4组滩滩上(小地名)违规野外用火造成他人林地受损。郑某某的行为违反《纳溪区人民政府2024年防火命令》相关规定,根据《纳溪区丰乐镇五里村村规民约》,五里村村民委员会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,郑某某缴纳违约金200元,并赔偿他人经济损失500元。


森林火灾突发性强、破坏性大

处置救助较为困难

危害极大

天干物燥草木干

防火要当先

进入林区

必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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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丨泸州应急管理 中国应急信息网
编辑丨秦德莉  责编丨朱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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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 (2)

苏州市民2026-03-18 15:30

非常实用的信息,感谢分享!

科技爱好者2026-03-18 14:20

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,有帮助!